消失的台灣蘭花王國 全球市占暴跌至15%
報導/吳嵩浩 攝影/楊彩成、施岳呈 編輯/張富傑
台灣曾有「蘭花王國」美譽,但短短10年內,台灣蘭花全球市占率卻從50%萎縮到15%,無視於市場現狀的政府,每年依舊花大錢舉辦蘭展、編預算補助,找不到出口的蘭農擔憂台灣蘭花產業將走向終點。
2001年,全球每二盆蝴蝶蘭中就有一盆來自台灣,當時台灣蘭花總產量2000萬株,市占49%;花卉大國荷蘭的產量僅100萬盆,是台灣的1/20。
2006年,台灣蘭花出口從2,000萬成長到接近3,000萬株,反觀荷蘭,5年時間爆增58倍達到5800萬株,數量遠遠超過台灣,荷蘭的市占也跨過50%門檻。
去年,台灣出口量約4,000萬株,全球市占卻大幅下滑到只剩15%;荷蘭卻快速突破12,000萬株,正式拉開與台灣距離,並取代蘭花王國的地位。
實際上,近年來政府只敢對外宣布,台灣蘭花在美日市佔率領先其他出口國,對全球市佔落後之事隻字不提,每年舉辦蘭花展,官員開心慶祝產業成長,卻隱瞞痛失蘭花王國美名事實;而蘭農們心中明知產業困境,卻以領取補助做為解決困境的惟一方式,恐怕都成為扼殺台灣蘭花產業的共犯。
朱敬一倡議循哈雷模式
說政府沒有關心台灣蘭業發展,其實也不恰當,行政院政務委員朱敬一,近來就多次對蘭花政策提出不少建議。朱敬一表示,台灣蘭花一路成為全球蘭花育種與規模產製創始者,都是農民一步步拚出來的,他建議政府應該協助蘭農,到國際市場爭取專利權登記,因為現行國際市場,大半數受歡迎的蘭花都是台灣配種研發培育出來的,取得國際專利就能協助農民解決資金並延續培育技術。
第二個方向是協助蘭農建立行銷觀念,一定要有國際市場導向、國際消費者導向。他舉例,台灣人買蘭花喜歡紅色,但歐美日市場則喜歡大白花,賣花不能只為了迎合台灣這塊小規模市場,應該要以全球市場為行銷觀念來建立產業。
再來是必須防商場間諜,台灣有些業者認為台灣把辛苦育種的成果,低價賣給外國不以為然,也有業者認為,他們不會把真正珍貴的新育種外賣。其實,有些農民覺得沒有價值的配種,對外國業者而言是如獲至寶,國際市場喜好度與台灣農民不同,因此在瓶苗販售上必須從市場角度對外人多所提防。
最後一項是台灣蘭花的品牌建立概念,應該以「哈雷機車」為方向,而非「紐西蘭奇異果」的品牌建立模式。朱敬一指出,有些專家研究紐西蘭奇異果育種改良、品質管制、產銷分軌、國際推廣、利潤分紅等制度,然後試著將這個模式套用到台灣蘭花上,但是,奇異果生長季短,沒有複雜孕育、接枝、配種問題,在標準生產流程掌握果實規格下,紐西蘭很容易維持品質,定價與行銷策略就單純多了。買蘭花的人是為了賞花,但人人美感不同,蘭花要吸引不同國家市場就不能有統一規格,同一種蘭花看久了也會膩。因此品牌建立要像哈雷機車,標榜「全球沒有兩輛哈雷機車是相同的」的訴求,才有辦法做好蘭花的國際品牌行銷。
加速研發新品甩盜版
朱敬一的看法對蘭農而言,有些是被認同的,但官方執行單位能做多少令人質疑,更不用說其中有些觀點同樣受到蘭農的挑戰。以爭取國際專利為例,業者普遍認為出發點正確,但爭取過程曠日費時,一般農民根本無力應付,而且爭取到專利後對品種保障也不見得有幫助。
「大陸目前已是前三大全球蘭花生產地,專利權在大陸起不了作用,大陸生產蘭花供應到大陸市場不受管制,即使在國際市場,往往也求償無門。」一位蘭農雖然不反對政府協助農民爭取專利,但認為這不是解決產業生存之道。
農試所所長陳駿季曾指出,國際上的品種權具屬地主義特性,大陸品種權的申請恐怕是嚇阻大於實質意義。此外,就算台灣蘭農取得法律勝訴,纏訴時間過長、賠償費用也無法補足損失。
業者舉例,台灣其實有人非法帶著品種、技術與資金到大陸發展,但他們面對的問題是,大陸遭辭退的工人常隨手一抓就帶著新品種蘭回去接枝,甚至利用晚上把整株新種偷挖走,隔天人也不來上班了。
雖然大陸在2000年通過種苗法,但大陸農民不懂法令,況且接枝種花門檻不高,工人搞不好還會因此找出新品種大賺一筆,想在大陸透過專利權保護權利的想法似乎太天真。
陳駿季則建議,台灣蘭農要解決品種盜版問題,應該朝加速新品種推動前進,因為盜版業者的蘭花要賣到市場需要三年時間,蘭農如果能在仿冒品推出的同時再推出第二支新產品,就能與盜版業者抗衡。
此外,大陸本地蘭花產業在當地政府培育下,目前也成為台灣最強勁的對手。以位於台南,且是國內最大的台蘭生技園區為例,一平方公里土地內有四十一家蘭農,但大陸單一蘭農占地就有一.八平方公里大,產量自然驚人。
而大陸十二五計畫中的「富農政策」,也明訂由政府興建溫室,甚至要求省級以下幹部到台灣,都得到台南的蘭花生技園區考察,可見大陸對蘭花的重視。
種蘭不適用微笑曲線
還有人認為,鼓勵台灣蘭農申請專利、加速新品培育,其實都是向科技業看齊,套用的是所謂的「微笑曲線理論」,也就是研發新品種與市場通路銷售都是獲利最高的兩端,但這個理論不該套用在蘭花產業上。
事實上,農業產銷和工業產銷有很大的不同,因為工業產品多屬無生命產品,即使新研發的產品上市,可能影響到上一代的舊產品,但不至於讓價值瞬間降到零。
農產品受到買方市場趨勢限制,再加上花卉替代性高,也不是必要性農產,最上游的研發配種往往都得完全看最下游通路與市場走向,因此育苗與品種的研發很難像工業品一樣維持利潤。
台灣蘭業(簡稱台蘭)董事長許能舜表示,一盆蘭花要送到消費者手上,可分為品種、育苗、小苗、中苗、柚花梗、花株然後再送到通路等七個階段,過去台灣蘭農都從事品種到中苗四個階段工作,然後再將中苗以空運方式送到全球各地溫室,由當地業者抽花梗、花株,最後送進市場賣。
「台灣蘭農要把蘭花從研發品種到中苗,大約需要二年半時間,但出口到國外溫室後再賣給消費者,只需要半年,時間成本與風險幾乎都在台灣蘭農身上;而一盆蘭花如果賣100元,台灣蘭農只能收到30元,另外70元都被後端柚花梗、花株與通路業者收走,所以我說台灣人都很可憐地在做苦工。」
許能舜還指出,荷蘭所以能取代台灣成為蘭花王國,重要原因就是荷蘭本來就是全球花卉輸出大國,從中建立起的行銷通路與標準作業流程,讓不管什麼花種交到荷蘭人手上,轉眼間就能透過完整的行銷通路搶占國際市場。
「政府不斷鼓勵台灣蘭農種蘭花,但卻沒有為農民解決銷售問題,這是政府沒有找到台灣蘭農的強項及獲利空間最大之處,現在回頭認為專利權是蘭農的金雞母,卻又忽略掉大陸專利仿冒的問題,持續下去台灣蘭業自然會落後荷蘭。」
溫室獎勵政策如吸毒
除了許能舜點出政府與產業脫勾,更有業者暗指政府不斷以補助款等方式,維持台灣蘭業神話,實際上,神話早就破滅,只給魚不給釣竿的政策並不恰當。
業者指出,政府不斷鼓勵蘭農蓋溫室,再以獎勵溫室來支持蘭花產業的作法,大量提供低利甚至無息貸款,業者形容這就像吸嗎啡,讓蘭農必須不斷擴建溫室,才能以債養債,搞得溫室很大,蘭花種了賣不出去,最後得賤賣的窘境。
「一盆蘭花成本平均約新台幣140元,但台灣看得到很多一盆50元,或三盆100元的蘭花,賠錢生意怎麼會有人做?拿政府補助來過日子可能比較快吧。」
業者更指出,台灣官方號稱蘭花出口產值有30億元台幣,先不提這個數字是否灌水,光政府每年補助蘭農的經費就遠遠超過這個數字,由此可證明政府用補助方式來維持蘭花產業,如果沒有更積極作為,最後恐將泡沫化。
垂直併購待政府協助
許能舜則認為,政府應該更深入去理解產業的困境與後端行銷問題,同時在前端的上游研發同時補強,讓蘭農追得上國際行銷趨勢的同時,還能拿回通路主導權,才能徹底解決困境,贏回「蘭花王國」美名。
目前台蘭已在加拿大試著以併購當地溫室與通路方式,將供應鏈進行垂直整合,但許能舜表示,併購各地的溫室與抽梗廠,需要許多資金與技術,台灣的蘭農過去都不曾有這樣的經驗,最期待的是政府的支援與協助。
此外,他還提出台灣蘭花產業應該適度轉型,以台蘭為例,目前營收有三分之一來自蘭花相關保養品的製作與銷售,另外三分之一來自台蘭生技園區的觀光收入,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收入來自蘭花出口,而且毛利比前兩項營收來源低很多。
許能舜表示,在政府無法健全或解決蘭花產業上下游問題前,業者必須自力救濟,台蘭目前已公開發行,並預計今年內上櫃,但國內蘭花產業的組成結構幾乎全都是由花農,像台蘭這種資本化的企業非常罕見,如果缺乏強而有力的官方單位從旁協助,台灣蘭花產業恐怕將走向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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