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是昆蟲還是食物?晁陽綠能蟋蟀餅乾 法規三不管地帶
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FAO)發表《可食用昆蟲》報告,指出昆蟲是低污染的高蛋白質食物,鼓勵大家食用昆蟲;台灣也出現了昆蟲食物,晁陽綠能農場在其綠能園區中的溫室飼養蟋蟀,並將蟋蟀製成蟋蟀餅乾、寵物飼料等產品,記者實際嘗試「蟋蟀方塊酥」,嚐來鹹香,與一般方塊酥吃來無異;但「蟋蟀」在台灣的定位究竟為何?是昆蟲?是食物?該如何管理?還有待討論。晁陽綠能園區復育蟋蟀,並將蟋蟀製成蟋蟀餅乾(圖片提供/晁陽)
太陽能農場養蟋蟀,業者:蟋蟀蛋白質效率為牛的20倍
目前雲林晁陽綠能農場向農政單位申請了22場太陽能農場,其中有1場作為蟋蟀繁殖復育場,在千坪溫室中飼養百萬隻「黃斑黑蟋蟀」,業者指出,1隻蟋蟀產生蛋白質的效率是牛的20倍,但用水比牛少2000倍,而且牠們排放的甲烷比牛少80倍,「若以養蟋蟀來代替養牛,可以大大減輕地球的負擔。」因此不但在場內復育蟋蟀,甚至投入研究開發蟋蟀食品、生技萃取以及寵物飼料。
晁陽綠能農場董事長邱信富表示,園區內之所以開始投入蟋蟀產業,全是因為自己的成長背景,「我是台南新化人,從小就在鬥蟋蟀,後來開始做休閒農場,因為想強調生態,於是找了同鄉蟋蟀達人—安哥,一起在農場裡養起蟋蟀。」
「對我來說,養蟋蟀不難,只要隔絕有毒的東西就好了。」協助晁陽飼養蟋蟀長達三十餘年的蟋蟀達人謝爵安表示,因此以太陽能溫室作為飼養場,並在溫室內自種草、玉米作為蟋蟀的飼料,「反正一切就是要安全、無毒。」晁陽蟋蟀繁殖場(圖片提供/晁陽)
蟋蟀用於食物是否合法?食藥署:歸類為「傳統食物」
而台灣究竟有哪些食用昆蟲?根據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批准花粉、紅蚯蚓、蜂王乳、蜂王漿、蜂蛹、蜂蜜、蜂膠、蜂膠樹脂、蜂蠟、擬黑多刺蟻及蠶絲蛋白等11項昆蟲及其來源製取的原料可做食品原料。
《一覽表》中以「蜜蜂」相關產物為大宗,而其他食用昆蟲似乎寥寥可數;黃斑黑蟋蟀並不在其中,晁陽以蟋蟀磨粉開發的蟋蟀餅乾等食品,是否合法?如何管理?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解釋,食品原料不可能正面表列,一般將食品原料分成傳統型、非傳統型兩類,非傳統型食品原料若經過食藥署審核毒理資料、做過安全評估,就會被列進一覽表。
「因為食品原料不是走事前審查制,也不需要許可證。」高怡婷表示,談到蟋蟀這案例,除非有人檢舉,食藥署才會要求業者提供相關食用歷史資料,並請專家、醫師評估,沒問題就列入一覽表,有問題就依據《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要求業者下架。
高怡婷表示,考量蟋蟀在國內已有很長一段食用歷史,鄉村地區也常見「炸蟋蟀」,「蟋蟀」已被認定為傳統型食品,而業者仍會持續與相關學術研究單位合作研究食用蟋蟀的營養價值、安全性、功能性。
食用昆蟲法規模糊,不歸任何部門管轄?
雖然蟋蟀被認定為傳統型食品,但高怡婷認為,「大規模養殖蟋蟀」仍須回到「飼養方式」討論,究竟蟋蟀的飼養方式究竟歸誰管?農委會畜牧處回應,畜牧處僅管有脊椎的生物,蟋蟀或許歸管於農糧署;致電農糧署,農糧署表示,署內僅有專門單位管「蜜蜂」,至於蟋蟀,則不清楚歸誰管。食用昆蟲法規模糊地帶考驗各部門對於「農業」、「食物」的認知。
業者:法規沒有制訂管理規範,現自行摸索
農委會有針對食用動物制定TGAP台灣良好農業規範,管理相關飼養流程,蟋蟀並未被納入其中,亦即法規對飼養流程無任何規範,如何保障食安?邱信富回應,現階段國內的確沒有相關管理規範,「但若要走國際市場,以科技、科學規範生產端是必要走的路。」現晁陽正努力建立飼養蟋蟀的飼料、生產過程規範,「但若要走國際市場,以科技、科學規範生產端是必要走的路。」
「蟋蟀是環境指標,如果周遭的食物、空氣、水受到污染,蟋蟀很快就會有所反映。」邱信富也表示,這已是相當高標準的檢視飼養蟋蟀的生產流程,「生產管理是最基礎的,現在晁陽除了建立生產管理之外,也繼續投入研究蟋蟀營養價值等科學參數。」
至於大規模飼養蟋蟀,稍有疏失是否可能影響當地生態?「應該不可能!」,台灣大學昆蟲系教授柯俊成解釋,首先,黃斑黑蟋蟀是本土種,不至於發生外來侵入種所造成的生態浩劫;另外,蟋蟀屬於植食性,各種葉菜類都會食用,「不是專門只吃哪種葉菜類。」況且,蟋蟀不是主要害蟲,基本上不需要特別防治。
太陽能綠電可否養蟋蟀?農委會、縣府:不好認定
蟋蟀食物除挑戰現有法規,晁陽向農政單位申請了22場太陽能農場,其中1場作為蟋蟀繁殖復育場,是否合乎綠電規範?
企劃處副處長黃振德表示,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備需依據「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的附表作為評斷標準,一般而言大多種些蔬菜、香菇,養蟋蟀確實不好判定,「合理就會核准,不合理就會駁回。」若有模糊地帶,地方政府才會發函農委會,委請產業專家解釋,無法那麼簡單地說是否有違規,現據黃了解,業者飼養蟋蟀仍在跑審核程序。
此外,黃振德也表示,若縣市政府認定蟋蟀有食用需求,那養蟋蟀就視為養殖業,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處長張世忠坦言,綠電設施下養殖經濟昆蟲確實不好認定,一切全要看業者當初提交計劃書時有無明列,再由縣市政府基層人員現場審視其養殖行為是否與計劃書中所寫的一致。
台大昆蟲系教授:昆蟲是糧食輔助方案,政府應釐清法規
柯俊成表示,昆蟲中可能含有對人體有益的微量元素,在全球人口不斷攀升的壓力下,昆蟲或許是一個不錯的糧食輔助方案,「但讓食用昆蟲的法規跟上來、讓一般人接受『吃昆蟲』這件事,可能都要花上不少時間。」畢竟飲食習慣不可能一次改變。
柯俊成也以對於食用昆蟲態度最開放的荷蘭作為例子,指出荷蘭Jumbo超市允許麵包蟲等部分昆蟲食材上架,「基本上吃些昆蟲是沒有問題的,但相關的法規要跟上來。」柯俊成指出,而目前台灣食用昆蟲產業卡在「法規不足」,就算吃昆蟲對人體無害,但現在什麼法規都沒有,對業者、對消費者都沒保障,「這部分不知是食藥署還是農委會的業務範圍?總要訂出一些規範。」
張世忠表示,除了在綠電設施、溫室設施中種植作物,也有越來越多嘗試在經濟作物下飼養經濟動物、經濟昆蟲的案例,或許能夠創造農業多元獲利,但如何評估業者是「認真從事農業活動」,亦或是「投機鑽漏洞」,都需要周全的法規釐清模糊地帶,讓業者、地方政府有法可循,「時代正在改變,是時候要調整法規,減少灰色地帶。」
新聞小辭典:如何判斷是否為傳統型食品?
「食用歷史」是判定「傳統型食品」或「非傳統型食品」的準則,國內食用歷史需長達2~3代,也就是25~50年,才算有足夠的食用歷史;此外,也會考量食用族群是否夠大、歷史上大多將該原料做為食品亦或是藥品,多方評估下才能判斷其是否為「傳統型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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